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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/毕思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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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地产行业目前可谓是受宠之至,占足了报纸的版面、抢足了电视镜头。面对这么多的“关怀”,人们不仅要问房地产业是否真像悲观人士所说的要出大乱子了?
如果说2004年是房地产行业的“政策年”,一系列与房地产相关的政策相继发布。而转过年来,2005年延续着2004年的政策势头,同样相继出台了若干房地产新政,且在2004年政策基础上又加大了力度。新、旧“国八条”,七部委《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》相继发布,直指投机炒房、违法违规销售、圈地逾期不动工等行为,并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控制办法。与04年整个楼市的叛逆性相比(04年的楼市情况可概括为“越打越火”)上述系列措施立竿见影,房产开发商与购房者形成对峙,一方面:购房者持币观望;另一方面:开发商坚守价格。
我们可以假设,如果没有一系列政策的出台,房地产市场可能会依旧火爆——开发商大把大把的挣钱,购房者爽快的掏钱,一切都是那么正常。
面对风云突变,本来“红红火火”的房地产市场来了个晴天霹雷,仿佛在一夜间变成两重天。是谁破坏了游戏规则?是政府?是开发商?
政府作为强势群体,站在经济长远发展的眼光来看待问题,很明显政府没有错,不言而愈问题就出在开发商这边了,开发商很大程度上成了各方面讨伐的对象。
我们现在的讨论,笔者认为已经进入了一个误区,我们的评论家们非要找一个替罪羊,把矛头直指地产开发商,从而对其展开攻势。
房地产行业关系到人们的居住大事具有无可替代性,市场自身调节的滞后性与此相碰撞,从而才导致各方的强烈关注,从这一层面讲面对善意的评论我们可以理解。如果非要找一个祸首的话笔者认为不是地产开发商,而是市场规律自身的缺陷。
从特殊性上说,商品房市场有别于蔬菜市场,楼房也不同于市场上的萝卜,假如某一个时期青萝卜的价格即便是高的离谱,人们也不会把矛头指向青萝卜的生产者或者经营者,因为它还有替代产品,至少我们还可以在市场上买到便宜的红萝卜。在市场规律的调节下,可以等青萝卜的价格达到正常后再去买。我们的房地产行业所经营的也是商品,并且是关系到人们生存大计的特殊商品,具有不可替代性。开发商是我们美好生活的规划者,我们理应给他们更多的关注,但不是尖锐的批评,原因就是房地产市场也是市场经济下的产物,说通俗点和萝卜的经营者没什么样,我们也要向宽容萝卜经营者一样去宽容他们。
面对自己不应该承受的责任,关键是房地产开发商业不要受外界的影响,自乱阵脚。市场自然会通过资源重组对其进行调节。人们大可不必把目前的问题视作洪水猛兽。否则,由此带来的问题是,比如所谓的泡沫,是让泡沫自然破裂,还是人为捅破泡沫,哪个会使全社会付出的代价更低?
这绝非危言耸听,因为A股就是前车之鉴。当年A股之火爆比房市有过之而无不及,政府动用包括试行国有股减持,改变市场游戏规则等种种手段终于把股价打下来,把A股泡沫挤得比外国股市泡沫还少,股市付出了损失上万亿市值的代价。如今A股成了扶不起的阿斗,再想救恐怕也救不起来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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策划部:毕思波
2005-6-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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